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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1章第四种羞耻(11)

  其后他们本来要返回圣所,但亚度尼斯坚持要在珠穆朗玛之巅散步,并且强烈要求古一陪同。而在亚度尼斯不要求古一收他做弟子的前提下,古一并不怎么拒绝亚度尼斯。

  实际上,除了那件事之外,古一就没有不给亚度尼斯捧场的时候。

  亚度尼斯怀疑古一根本就是拿他当小孩子看,就是纯粹地在陪他玩儿。他也这么问了。

  古一好笑地看着他,表情带了点滑稽:“你以为呢?你作为人类的时候心智最多也就到青少年的程度,转化之后情况只可能更糟。你就没有从你的同族对待你的态度里感觉到他们是怎么看你的?”

  “我以为祂们是忌惮我的母亲。”亚度尼斯想了一会儿后说。

  “伟大的黑山羊。”古一做了个复杂的手势,微微垂头,大概是在表达尊重,然后才抬起头,“是,也不是。她生育了无数孩子,唯独你继承了她的一部分核心力量,分割了她所代表的‘繁衍’的权柄。”

  “我知道。”亚度尼斯无精打采起来,“就是因为我分走了她的力量,所以她才不肯真正把我生下来。虽然我也不是很想真的被生出来……至少我现在还保留了一点点人类的特性,如果真的被生下来,那就一点都没有了。”

  “你是个孩子。一个能让祂们怀孕的孩子。”古一说,“你看不出这有多可怕吗?最重要的是,哪怕是他们生下了孩子,那依然是你和你的妻子的子女,只是借由他们的躯体和力量孕育。这种赔本生意,只有奈亚可能会感兴趣。”

  “我也不要他们生。我讨厌小孩,他们又小又笨又吵。”亚度尼斯把头一撇,“我妻子为我生了几个,我喂给尤格和奈亚了,换了一些礼物。”

  “……你的母亲对此没有意见?”

  “我是‘幼子’。她最爱我。不过那之后她也懒得给我生了。”亚度尼斯说,“只随便生了一堆眷族……”

  “跟你进行这种对话还真是有趣。”古一评价道,“不过也怪不得现在对黑山羊的召唤仪式变得困难了那么多,要知道除了奈亚之外,黑山羊是最好召唤的。”

  “啊,你是说一般在召唤母亲时会被召去的‘黑山羊之子’?那是因为我爱吃这个,一度把它们吃绝种了,搞得大部分召唤母亲的仪式都被转送到我这里。”亚度尼斯解释道,“而我很少响应召唤。”

  古一面带微笑,点了点头,停下脚步。

  “我们还是回去吧。”她温和地说,“知道得太多对我没有好处。”

  圣所里一片狼藉。

  地砖翻涌,像是地下经过了几条巨型蚯蚓;放置武器和道具的陈列架歪歪扭扭地倒了一地,刀枪弓箭滚了一地,活似幼儿把玩过的橡皮泥团;玻璃窗没几面是完整的,裂痕张牙舞爪盘踞其上,猛一眼瞅过去,说不定还会误以为那是闪电状的花纹。

  一群灰头土脸的学徒层层包裹,围成一圈,如临大敌地将武器对准了正圆最中间的人。

  而站在圆环最中间的,正是大名鼎鼎、如雷贯耳,任何一个了解过魔法世界的人都绝对听说过对方几段故事的名人,约翰·康斯坦丁。

  “这不是我的错。”康斯坦丁一见着古一,立刻举起没有拎着手提箱的那只手,“我只是自卫,是他们见着我就上来攻击的。”

  学徒们谨慎地分出一条道让古一通过,亚度尼斯跟在古一的身后,也享受了一把万众瞩目的待遇。

  他朝着周围释放灿烂善良的微笑,学徒们的反应是相当迅捷的:每个人都开始念咒和结印。

  无数光环将他们自己笼罩起来,亚度尼斯认得出这是防止各种心灵入侵和精神控制的护罩,通常用来对付魔鬼那种。

  “我不是魔鬼。”亚度尼斯的口吻仿佛经历了奇耻大辱,“我讨厌别人把我当成魔鬼。”

  “你不是装过魔鬼吗。”康斯坦丁旁若无人地问。

  “我现在又没有装成魔鬼。”亚度尼斯抱怨,“你看见我长角了吗?看见我长羊蹄子了吗?我的瞳孔是方形的吗?看见我背后有蝙蝠似的翅膀了吗?我现在这样子怎么能被认成魔鬼?!”

  “你!”站在最前列的学徒冲康斯坦丁咆哮道,“康斯坦丁!你又和地狱做了什么可耻的交易!”

  “他对你的恨意似乎有点不同寻常。”亚度尼斯说。

  康斯坦丁看了对方几眼,回答:“他身上有魔鬼的烙印,恰巧是我认识的老朋友留下的。那位老朋友从地狱里跑出来是拜我所赐,所以……”

  他耸了耸肩。

  “我不知道你在遇到我之前是怎么坚持着在人世活蹦乱跳的。”亚度尼斯对他说,“但现在我不禁有点觉得你的存在本身就是对人类的伤害。”

  康斯坦丁看着他:“只有你没资格这么说我。”

  “我不是人,我有豁免权。”亚度尼斯狡猾地回答。

  古一在另一边掌控住了局面:“放下武器,康斯坦丁是和亚度尼斯一起来的,亚度尼斯是我们的贵客——”

  学徒们面面相觑,交头接耳起来。

  “那不是几年前那个想要拜大师为师的……”

  “他们长得很像,但是这个人比那个明显年轻很多。”

  “也许是那个人的弟弟。”

  “他的哥哥怎么样了?”

  “也许这个弟弟也是个天才。”

  “也?他哥哥是天才?”

  “安静!”古一法师提高声调。

  康斯坦丁已经走到了亚度尼斯身边,打量了几眼后,他伸手擦去了亚度尼斯衣领上的雪粒,又抬起手往亚度尼斯的脸上一抹。

  霜雪将亚度尼斯的眼睫染得发白,几乎如白银般闪闪发光。

  显然,亚度尼斯对自己的面部进行了微调,至少把他那双泛着不详红光的瞳色改了,改成了比鲜血更柔和的红色,像是婴儿的脸颊一般,更偏向于粉色调。

  更细致的东西康斯坦丁也说不出来——以及他其实也从来没认真看过亚度尼斯的长相,反倒是对亚度尼斯的本体比较熟。

  熟知这玩意本性的康斯坦丁也不得不承认,要把微调之后的亚度尼斯认成魔鬼……那真是需要超凡脱俗的联想能力。再说,也不能就凭着亚度尼斯和他是同路人就觉得亚度尼斯是魔鬼啊!

  该往更糟的方向猜。

  这人还是缺了点创造力,康斯坦丁暗想。

  他们在古一的带领下走进了待客大厅,学徒们去清理和修复被打斗损坏的痕迹了,有几个学徒想跟过来,又被古一挥退。

  康斯坦丁注意到了对方脸上不甘愤懑的神色。但他没吭声。

  古一这么精的法师,哪怕对上亚度尼斯这种东西都不会让自己吃亏。康斯坦丁不信对方不知道自己的地盘里藏了二五仔。

  问题在于,她为什么要对二五仔睁只眼闭只眼?

  “斯特兰奇在外面敲门了。”亚度尼斯兴奋地说,几乎像个等待下课铃响的学生一样在椅子上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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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快看,快看。古一叫人把他领来了!”

  “……他也没那么好。”康斯坦丁不爽地说。

  “你还在玩这个?”亚度尼斯歪着头,也不关注斯特兰奇了。他把康斯坦丁揽到怀里,无视掉一旁看见鬼似的满脸惊悚的王法师,“这不是好不好的问题,亲爱的。你和他完全是两类人,只是恰好都有魔法天赋罢了。”

  康斯坦丁冷笑:“我听着你解释呢。”

  亚度尼斯哼哼了一会儿。

  斯特兰奇已经站在了古一法师的面前,满脸怀疑地听着古一向他解释魔法的原理。古一面带微笑,绕着他转圈,酷似对着一头大肥猪挑肥炼瘦的厨师。

  “按照古一的理论来好了,”亚度尼斯说,“你没有‘谷底’。”

  “斯特兰奇的角色是‘英雄’。所有英雄的故事都遵循同一套逻辑,首先,他们需要度过平凡的生活;紧接着,这种生活被某种事件打破;为了一切恢复如常,他们需要寻求力量,由此踏上英雄的旅途……到目前为止,这都是正在发生的事情。”

  古一双手翻转,在心口掐诀——这个前摇纯粹是为了给斯特兰奇反应的时间——而后一记重掌,拍到斯特兰奇的胸前。

  斯特兰奇的世界颠倒了。

  宇宙,无垠的宇宙。冰冷而炽热,寂静而吵闹。以光速绕行在恒星之间,旁观黑洞制造出的皱痕,眺望大爆炸引动的高热量与如根系般生长的射线。宇宙,精密而松散,拥挤而空旷,可以被推断和实证却永远无法被诠释。

  宇宙,庞大、复杂、怪诞,然而又无比地和谐与完美。宇宙,从时间的起源到空间的尽头,元素的海潮冲刷着群星中游曳的生物,星星转动,回以冰冷的凝视。天壁中悬挂着璀璨的宝石。宇宙,一座灯塔,一场合奏,一枕幻梦……

  斯特兰奇猛地喘气,仰摔向地面。

  古一绕到他背后,手掌在他肩后轻拍,斯特兰奇在这股巨力中划水般扑腾手臂,踉踉跄跄地站直身体。

  “现在,他过去的人生全部结束了。”亚度尼斯指点着斯特兰奇,“看到了吗?他已成功跨过了那条界线。从此之后,他是英雄,在他抵达每一个英雄必将抵达的终点之前,他无法回头,不会死亡。错误会被抹除,失败会被修正,所有负面特质都会在他的旅途中被剔除干净,只留下英雄。”

  “而你不是英雄,康斯坦丁。”亚度尼斯对他说,“你是凡人。”

  “我就那么差?!”

  “只有凡人才会爱我。”亚度尼斯抚摸他的脸颊,“因此我只爱凡人。”

  康斯坦丁和他以电影海报的姿态对视了几秒,忽而机警地说:“说吧,你干了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

  “你自己求我的。”

  “……我猜也是。”康斯坦丁说,“凡人,对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2章第四种羞耻(12)

  再度回归身体的斯特兰奇所做的第一件事是掀起自己的衣服,颤抖的双手在胸膛上下反复抚摸揉捏。当他终于能够确定自己的身体确实是可以触摸的实体后,他甚至有点想伸手摸一下就站在她面前的古一。

  手伸到一半,他又犹犹豫豫地停住了。

  古一法师……是男的还是女的来着?

  从大师的外表实在很难看出它的性别,那并非是男女特征皆有的中性之感,更接近于一种男女特征皆缺的无性。虽然它的五官清晰,身材具体,但细看之下,法师的整体特征更容易让人联想到服装店的塑料模特,穿什么样的衣服就会被判断成什么性别。

  而古一法师穿着形制古怪、似乎是男女统一样式的袍子。

  斯特兰奇不知道该不该触摸对方,如果古一法师是女性……但话又说回来了,就算它真的是女性,又该用对待普通女性的礼仪来对待它吗……

  还没等斯特兰奇想出个所以然,古一法师已经主动走近一步,让斯特兰奇的手落到她的肩膀上。

  “你回来了。”她微笑着说,“旅程感想如何?”

  斯特兰奇触电般收回手,茫然地盯着手掌,又盯着古一,然后又盯着手掌,视线反复徘徊了好几圈。他的神色在这一过程中变幻,仿佛一支旋转的万花筒。

  “……那种感觉……非常真实。我……”他结结巴巴地说。

  他的神色逐渐稳定下来,像一份被包装德无比精美、却放在角落里落灰的礼物盒,终于被妥帖地拆开。破损的外壳被撕去和丢弃,珍贵的内里裸露出来,他抬头,直直地望进古一法师的眼中。

  他放下双手。那双手突然不怎么抖动了。就好像他的身体里已经被注入全新的能源,又或者他实际上已经更换掉了残破的躯壳。

  有那么一瞬间,斯特兰奇完全遗忘了自己来到此处的目的。

  古一的笑容更浓郁了。

  “教我怎么做。”斯特兰奇说。某种切实的坚忍从他的面色中浮现出来。

  对此,康斯坦丁发表了精炼而准确的评价。

  “恶。”他嫌恶地说。

  亚度尼斯对学习魔法这件事……其实毫无兴致。他最开始想学也纯粹是因为他认为能通过学习魔法理解古一是怎样保持自我和人性的,一旦了解到古一的方法不能用在自己身上,魔法立刻就失去了吸引力。

  但看斯特兰奇受苦还是很有意思。

  法师的第一关都是磨练身体。道理很简单也很通俗,身体是元素的容器、中转器、放大器或者报酬等等——具体是什么要取决于魔法的派别——孱弱的身体用不了几次就会损坏。

  当然也有不需要身体而使用精神或灵魂的魔法,目前来说地球上只有古一能用这招,斯特兰奇短时间内学不会。

  这就是斯特兰奇辛辛苦苦地在卡玛泰姬绕圈跑步的原因。

  王法师负责监督他,斯特兰奇一掉队,他就立刻开个传送门,人也不过去,就把手上的棍子一甩,魔法长鞭“啪”地抽到斯特兰奇的背上,抽得斯特兰奇原地蹦个三尺高,然后戴着写满痛苦的面具生无可恋地从地上爬起来,手脚并同地继续跑。

  跑完步,休息片刻之后,就是阅读魔法书。

  这一关倒是没把斯特兰奇给难住,他的学习速度快得离谱——但除了古一和王法师外,圣所没有人知道这点。斯特兰奇读了一周书,就被赶鸭子上架地撵到学徒中间,和那些学了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弟子们一起在半空掐手诀。

  康斯坦丁倒是省略了锻炼这一步。他也不先预习什么的,上来把书翻开,边看就边摆起了架势。

  亚度尼斯在一边慢吞吞地点评:“我说不好,亲爱的……”

  半空中浮现出亮金色的光圈,一点橙红在金光中若隐若现。无数线条如藤蔓般生长并纠缠着相连,奇异的符号在充满几何之美的圆、线、点之间分布,康斯坦丁理都没有理亚度尼斯,只是全神贯注地念着口诀。忽然之间,线条全都断了,金光像接触不良的灯泡一样忽闪几下,彻底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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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康斯坦丁把魔法书摔到一边,震惊地抬头:“这怎么可能?!”

  “……但我觉得,这一派的魔法和你本身的特性不怎么匹配。”亚度尼斯慢吞吞地说完了整句话。

  “什么?怎么会?为什么?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我第一次见到古一的时候就知道了。他们这一派魔法的理论比较……适合那种头脑清醒、逻辑严密,信任直觉、敢于冒险,但同时又舍得抽身、不会痴迷于前期投入的人。”亚度尼斯说,“这一派不适合你和我。”

  康斯坦丁瞪着亚度尼斯。

  “我们索求无度,亲爱的。”亚度尼斯说。

  “所以。”康斯坦丁说,“古一在拿我们开玩笑?”

  “你,不是我们。她在拿你开玩笑。”

  “他妈的。”康斯坦丁说,“我发誓我没惹到过她。”

  “那可能是因为我。”亚度尼斯承认,“我想我还是怪烦人的。鉴于她不能对我怎么样,你是个很好的出气口。”

  “至尊法师就这德行?!”康斯坦丁强烈怀疑,“就靠这种性格的法师保护我们不受其他维度或者多元世界或者别的乱七八糟的玩意儿的侵害?等会儿,她也没能把你拦在这个世界的外面啊——这个至尊法师太没用了,换掉她!”

  亚度尼斯说:“你以为斯特兰奇是过来干什么的?”

  “……”康斯坦丁抹了抹脸,倔强地捡起魔法书抱在怀里,“但是我已经感觉到了,这里面记载的魔法我不是不能用。”

  “她只是跟你开个玩笑,不是想奚落你。”亚度尼斯说,“你还是能用的。”

  康斯坦丁叹了口气。他抱怨道:“我都不知道我到底是跟着你过来干什么的……”

  布鲁斯生龙活虎地从病床上爬起来,对着阿尔弗雷德大发雷霆:

  “亚度尼斯呢?!他去哪儿了?!该死!这次我绝对不原谅他!不,不不不,别跟我来这套阿福,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了!哥谭在这一个月里——”

  他的神色渐渐染上了恐惧。他盯着阿尔弗雷德,表情说不上是绝望还是希望:“告诉我,阿卡姆那边出什么事了?谁逃狱了?”

  “哥谭同您一起沉睡,布鲁斯少爷。”阿尔弗雷德从容地说,“老爷和夫人今天下午抵达,您想好怎么告诉他们您病了一个月的事吗?”

  布鲁斯不假思索:“不用告诉——”

  “我恐怕亚度尼斯老爷已经通知过他们了。”阿尔弗雷德板着脸。

  “……难以置信!难以置信!”布鲁斯气得在房间里打转,柔软的丝质睡袍被他走出了气势汹汹的架势,披风似的在他背后舞动,“他怎么能来这招???”

  “我都多大了!”布鲁斯跳到床上,崩溃地张开双臂,“他还告家长!有完没完啊!!!我都没跟爸妈告状!他居然、他居然有脸!!!”

  “恕我直言,亚度尼斯老爷做事并不需要通知什么人。他肯定比我们所有人都更年长,更何况,他从来没隐瞒过老爷和夫人什么秘密,更没有秘密身份。”阿尔弗雷德意有所指。

  “为什么他不管做了什么都能逃脱惩罚。”布鲁斯扑倒在床上,将脸埋进枕头,声音闷闷的,“为什么又是他保护我?而且什么都不让我知道。”

  阿尔弗雷德沉默了片刻。

  “为什么您总想要长大呢,布鲁斯少爷。”他平静地说,“变老有何乐趣可言?”

  布鲁斯翻了个身,仰面望着天花板。

  “我不知道,阿福,我也不知道。我只是总觉得……我的人生里少了什么,少了很多东西。”布鲁斯略微失神,“我说的不是记忆什么的,是更重要的……非常重要的……”

  “您也得到了很多,布鲁斯少爷。”

  “……我猜我只能接受了。”布鲁斯说。

  他闭上眼睛,不知为何,又睁开眼鬼使神差地看向窗外。天空中悬挂着一轮明月,一队飞鸟的影子印在月盘中,仿佛悬停了一瞬——就像它们马上会从半空中掉下去似的。

  布鲁斯下意识屏住了呼吸。

  好在那种悬停只是错觉,鸟儿振翅飞出月盘,划过天际。布鲁斯慢慢地吐出一口气,又扭回头,闭上双眼。

  一双模糊的蓝眼睛,一段快乐的欢笑声。影子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没有去捕捉,而是放任它飞走。

  他隐约猜到他的人生失去了一个重要的……并不是某种物品。他失去的是一个人吗?但什么人、哪种人,会出现在他的身边,在他的生命中占据如此重要的位置呢?

  他是布鲁斯·韦恩,他的身边永远环绕着人。可能是任何人突然闯入他的生活,突然得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他也是蝙蝠侠,他不可能随便接受什么人。

  不论怎么想,他接受对方,都只可能是因为对方已经一无所有,无处可去。

  “也许这是最好的。”布鲁斯低声安慰自己,“这是最好的。对他是最好的。”

  他忽然觉得疲倦极了,于是昏昏沉沉地闭上双眼。

  “嗯,这个嘛。”亚度尼斯说,“我来这的主要目的是躲布鲁斯,你在这是因为我想要你在这里。”

  康斯坦丁甚至懒得问他为什么要躲布鲁斯。

  斯特兰奇的学习进度同样卡在了施展法术这一步,他比康斯坦丁还夸张,康斯坦丁还能把法阵画成型,跟个坏灯泡一样闪几下;斯特兰奇干脆就只能放出点儿电火花。

  “古一要出招了。”亚度尼斯高兴地说,“看吧!可有意思了!”

  康斯坦丁同情未来的至尊法师。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3章第四种羞耻(13)

  算了,同情什么未来的至尊法师啊。

  还是先同情同情自己吧。

  康斯坦丁面无表情地站在圣所的图书馆内,茫然地张望着眼前望不到尽头的一排排书架。

  和很多影视作品里展现出来的那种绚丽多彩、震撼人心的魔法世界不同,真实的魔法其实卖相普遍都很一般。

  只有不使用魔法的人才会给魔法赋予那么多的浪漫色彩,就像只有不常做饭的人才会选用外观精美的厨具,什么装饰得花里胡哨的小锅、什么刀把纯手工雕花的实木……正儿八经做饭自己吃的,谁用那个啊。

  首选肯定是结实的铁锅——工具就是工具,常用工具的人肯定更在乎好不好用,而不是好不好看。

  不过魔法相比起来又有个优势,就是想要弄得好看其实也不费什么力气,大部分法师还是更倾向于弄得漂亮花哨点儿,别的不说,至少对弟子而言是个激励。

  圣所的图书馆从外观上看都不能称之为朴素天然了,只能说是老旧昏暗。一般人就算不小心误入这里,只要不是特别迟钝的类型,也会被某种阴森灰暗的气氛给吓跑。

  而一点都不迟钝,用过于敏感来形容都太克制的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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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坦丁……体会更深。

  缺乏保养的木地板在踩上去时还会发出古怪的吱呀声,简直像是踩在什么尚且处于睡梦中的怪物时对方发出的咕哝呓语。书架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做出来的,反正那肯定不是木头,空气流动时,仿佛有哀怨的狂风在旷野中撕出低沉却又十分刺耳的尖啸。

  图书馆的空间很小,而且康斯坦丁非常确定这里既没有门也没有窗子,亚度尼斯是怎么带他进来的这点就暂且先不说,亚度尼斯嘛,什么怪事放在他身上都不奇怪了。

  问题在于,这里面是哪里来的风?

  空间魔法也不能让空间里的风流动起来,这是两个概念的东西,身为魔法师康斯坦丁对此非常确信。但他又不那么确信起来,毕竟他对古一这一派的了解实在不多,唯一能百分之百确定的就是这一派对空间和时间的研究是顶尖的。

  但那些风……似乎是有什么在呼吸……

  康斯坦丁忽然僵住了。

  一股气流轻轻拂过他的后颈,激起一层细细密密的鸡皮疙瘩。

  康斯坦丁以为自己会尖叫,但他没有。他也以为自己会发抖,但他也没有。他还以为他会说不出话,但这也没发生。

  “亚度?”他低声说。声音出乎他预料得平稳镇定,还十分响亮。

  在他正前方拐角,亚度尼斯不知从哪儿冒了出来:“这里。”

  康斯坦丁说不出话,只是不停地吞咽着,瞪着眼睛直直地盯着亚度尼斯。

  “啊,它好像对你挺感兴趣的。”亚度尼斯走了过来,“不过也不奇怪,它知道我本来就是带你来找它的。”

  他轻松越过康斯坦丁的肩膀,也将那股邪恶的、不可名状的气氛打破。

  不过老实说,康斯坦丁分不出到底是亚度尼斯的到来打破了那种气氛,还是说其实是亚度尼斯用他自带的,更加恐怖但康斯坦丁多少其实也习惯了的气氛吞噬了那种气氛。

  哈,康斯坦丁不无自嘲地想,用更恐怖的东西抵抗恐怖的东西,这倒确实是我的拿手好戏。

  至于更恐怖的东西会造成什么更严重的后果……他通常考虑不了那么长远。

  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小小的尖叫和狂笑。

  要回头吗……还是不了吧,还是等亚度尼斯解决了再说吧。不管亚度尼斯和那玩意儿发生了什么,康斯坦丁打定主意等到结束再说。

  就是希望别是亚度尼斯和那个什么搞起来了。

  他不想加入。虽然他说了也不算。

  亚度尼斯总是说“你也想要的”,康斯坦丁一边觉得这玩意又在放屁,一边也不得不承认其实他每次都很爽。主要是他也没招啊,既然没招也就不得不躺平享受。抵抗不了还不许他嘴硬一下吗?

  怪声停了。康斯坦丁不回头,他继续等着。

  “就是这个。”亚度尼斯愉快地说。

  康斯坦丁壮着胆子缓慢转身,亚度尼斯把一本书直挺挺地怼到他鼻尖上,康斯坦丁差点被逼出斗鸡眼,赶忙后退一步站稳。

  出乎他预料的是,这是一本很薄的小册子。虽然也不算小,就是大部分魔法书采用的八开本,两张A4纸那么大。薄倒确实是很薄,不足百页。

  黑皮封面,上面简单地印着一个符号。康斯坦丁没见过这个符号,只感觉它看着简单得过分,外面一个圆形,圆内由三角形交叠成意味不明的、类似星星的东西,结构里很明显有一个五角星。

  他盯着,仔细研究了一会儿。

  康斯坦丁改变看法了——这符号一点也不简单!

  不,不如说它太丰富了,完美得像是一段史诗,那层层嵌套交叠的线条如此和谐如此完美,就像一朵独一无二的雪花,而它简单地将一切变化塑造进简洁精美到极致的图形之中……多么奇妙啊,只是一个小小的符号,却覆盖了一整个书库的内容。

  它很难读,当然,好的作品就是会难读,难读才会耐读,它所展示出的其实还只是冰山一角,还有十分之九隐藏在其他地方……是藏在书里的吗?

  对!一定是藏在书里的!

  他必须要读这本书,必须要读完,而且必须要读懂。有幸生为人类,拥有理智和学识,这不就是为了欣赏它才诞生的?人生短暂而著作不休,在有限的生命里窥见无限的真理,那将是多么幸福的事……不,他不能错过这样的作品!

  康斯坦丁如饥似渴地接过了书,亚度尼斯歪着头,一只手肘靠着书架上,侧捧着脸颊,含笑看着康斯坦丁痴迷的面孔。

  “他是不是很迷人?”亚度尼斯问道。

  书的封皮上倒是印着书名,但不是拉丁文。

  ……不是拉丁文,康斯坦丁就看不懂了。为什么不是拉丁文?恶魔语也行啊,再不济换成其他小众语言他也能理解。但是不,都不是,这本书他妈的印着法语。

  “为什么是法语?”他惊愕地说。

  “最开始就是在法国那边演出的啊,写给法国演员看的,当然是法语。”亚度尼斯说,他略微撑起身体,伸来一只手臂翻开书页,“看,内容也是手写的。这可是独一无二的孤本,祂亲自创作书写的作品,其它的都是抄本。”

  祂。康斯坦丁注意到。

  他立刻清醒过来,并且觉得这本书十分烫手了。

  “作者是你认识的……”什么身份?康斯坦丁含糊地用手指比划出没说出口的下半句。

  亚度尼斯想了想。

  “姑且算是我妻子的姘|头。”他说,“或者说我母亲的姘|头。”

  “我记得你妻子和你母亲是同一个。”康斯坦丁说。

  “差不多?”

  “上一次你这么形容的……”康斯坦丁在半空中比划出好多个球的形状,“后来被我发现其实也是你的姘|头。”

  “大概是?”亚度尼斯说,“他其实更像我舅舅。”

  “之前你说起那个很好玩、很有意思,还说他能彻底理解人类的那个……”康斯坦丁在脖子上划了一道,动作干脆狠辣,让人不禁好奇他是不是对别人这么干过很多次。

  但这毕竟是康斯坦丁。考虑到康斯坦丁是康斯坦丁,他抹自己脖子的次数应该大于抹别人脖子的次数。

  “奈亚!他是没关系的,可以说他的名字。知道他真名的实在是太多了,他懒得关注。”亚度尼斯慢慢地吮着下唇,发出甜美的咂舌声,“啊,奈亚。奈亚,可爱[爱心~~]。”

  康斯坦丁明白了。

  “意思是你妈的姘|头是你的姘|头。”他说,把这本书翻得哗啦啦响,粗略地扫读了一遍。

  “哦也不全都是,她的审美我是没什么资格说的,但她也实在是太不挑了……”亚度尼斯皱起眉,“不过以她的习性挑不挑的也没所谓,目的是生育、父亲都是生产材料……”

  亚度尼斯忽然思索起来。

  康斯坦丁就在这段时间里读完了整本。

  他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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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陷入长久的沉思。

  “这么一算的话其实祂们多少也有点算是我的父亲,毕竟是为母亲提供了孕育我的营养。怪不得他们对我挺温柔的。”亚度尼斯说。

  “嗯嗯嗯,你爹也是你姘|头,我懂了我懂了。”康斯坦丁挥手,“这本书,这个剧本……”

  他欲言又止,忽而眼中湿润,喉咙哽咽。

  “写得烂死了。”亚度尼斯一点不怕,他直言不讳地说,“对吧?对吧?你也这么认为对吧?是不是看完之后觉得自己都要瞎了?不,是不是看完之后觉得不如早点瞎了算了,免得还要受这个罪?”

  --彧=

  --徆=

  他说着,非常心疼地抬手揩去康斯坦丁眼角的湿气,将沾血的手指放进口中舔|舐。

  康斯坦丁哽了半晌,张开嘴,哇地吐出一大口粘黄的血和脓液,又掐着着自己的脖子抓挠了半晌,干脆跪趴在地上,浑身抽搐着拼命用力,从喉腔中挤出一个小小的硬块。

  那东西“啪嗒”砸在地上。

  康斯坦丁从亚度尼斯手中接过手帕,想用手帕垫着去拿泡在脓液里的硬块,被亚度尼斯打开了手。

  “这是擦嘴的。”亚度尼斯说,又亲自拿回手帕,擦拭康斯坦丁的眼角和嘴唇。

  康斯坦丁很不自在地扭开头。他疑神疑鬼地四处打量,说:“干什么,干什么?你爹看着呢。消停点儿。”

  亚度尼斯丢开手帕,把那个硬块儿展示给康斯坦丁看。

  那似乎是个石块,质感像是石头,相当坚硬,似乎千年不朽。石块表面刻着象形文字,这次终于是康斯坦丁熟悉的、应该被用在魔法书或者魔法道具上的古文字了。

  那个字是“门”。

  联想到他死活画不出来,勉强画出来也用不出来的传送阵,康斯坦丁一时间说不出话。

  “这个……”他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琢磨着,“这算什么?”

  “我觉得你在这方面确实太没天赋了给你找本书看,没记错的话《黄衣之王》里记载了‘创造时空之门’的咒文。比古一那个厉害。”

  康斯坦丁来不及为自己的天赋抗议,就脱口而出:“古一法师的版本不损害理智。”

  “噢,那个,”亚度尼斯说,“话是没错。但你也没理智可以继续掉了啊,亲爱的。”

  “好吧,假设那个剧本里面有咒文。”康斯坦丁又说,指着手中比一个指节稍大点的迷你石碑,“给我这个干什么?”

  “……觉得你没有欣赏水平不想给你看了。给你个速成魔法道具自己玩儿去。”

  康斯坦丁结结巴巴地重复:“我、我没,我没有欣赏水平……?那个剧本……它、它……”

  “烂得要死。”亚度尼斯说,“我跟他说多少遍了,说写太烂了根本不可能传播出去,祂就是不信。结果你猜怎么?在法国上演了一场,结束后马上被政|府搜集起来集中销毁了。就这么烂。”

  理智上康斯坦丁同意写得很烂,但灵感上他情不自禁地为剧本辩解:“是人类目前还无法欣赏这种等级的艺术。”

  这倒是对的,亚度尼斯也同意。

  他告诉康斯坦丁:“其实除了这本以外的所有抄本都是我修改过后的版本,写得好多了,普通人也能通读。”说最后一句时他似乎相当自豪。

  “……啊。”康斯坦丁情绪微妙地说。

  他同情那些人。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亚度最喜欢奈亚,然后莎布,然后哈斯塔和尤格。

  和哈斯塔经常吵架,时常偷偷重修哈斯塔的作品后发表。亲自做编剧拍过剧本并邀请奈亚担任男女主演,上映后搞崩了一个位面。

  第114章第四种羞耻(14)

  晚上八点,布兰妮·怀特坐在病床上发呆。她手边的烟灰缸里塞满了胡乱掐灭的烟头,歪歪扭扭的烟头中还有几个没有完全熄灭。

  气味呛人的浓烟从烟灰缸里升起,把房间内部弄得乌烟罩气,哪怕是经年的老烟枪都很难在这里自如地呼吸。来人刚推开门就被呛得剧烈咳嗽起来,边咳边狼狈地捂着眼睛后退。

  “请进。”布兰妮喃喃地说。她想她大概是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所以没有听到敲门的声音。

  一个年轻的男人走了进来,除了身材格外高大健硕外,看不出什么出奇的地方。他快步走到窗前,说了声抱歉后打开窗户,又转身把椅子拖到窗前,在上面端端正正地坐好。

  “你可以抽烟,没关系。”来人做了个手势,“这里是上风口,不会影响到我。”

  布兰妮只是简单地点了一下头。

  跟昨天不一样,今天过来询问的只有一个人,并且至少看起来没有携带武器。他手里拿着一个平板,看上去相当普通,也不太可能藏下手|枪什么的……不过也说不准,布兰妮想,谁知道那个平板是不是能变形?没准儿它按一下就能射出致人昏迷的毒针?

  她知道手表里面能放下类似的装置。平板比手表大多了,理论上肯定能塞进去更强的东西。

  “雅各·希克利,负责这次的调查。”他说,“请放心,怀特女士,如果你在未来不会遇到类似的超自然现象,我应该是最后一个需要接待的调查人员。今天结束之后,你就能回到自己的生活。”

  布兰妮笑起来:“这话听起来像是在说我以后一定会遇到类似的事,让我事先做好心理准备。”

  希克利礼貌地微笑起来,其实布兰妮的话中不无讽刺的意思。要怎么才能不在未来遇到超自然现象?

  她是日美混血,父亲在日本工作,与母亲结识后相爱结婚,生下了她。三岁那年,父亲在一桩连环杀人案中去世,母亲被指认为凶手;直到她成年,才有前来她家乡度假的侦探洗刷了母亲的冤名。

  之后她考上美国的大学,离开了那片伤心地。她就读的大学位于纽约,这座城市的多灾多难根本不用多说;那也就算了,毕业后她没有留在纽约工作,而是去了大都会——故事到这里差不多就可以结束。

  她的资料显然不难查,至少对来人来说是全透明的。

  希克利又一次露出了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实际上,他看上去甚至相当于局促,只是控制得很好。这几乎让布兰妮心软了。

  她叹了口气,用一种双方都心知肚明的语调说:“生活很艰难,对吗。”

  希克利点头,清了清嗓子:“那么,怀特女士,我需要你仔细回忆前天发生的每一件事。”

  关于之前发生的事情,布兰妮已经回忆过很多遍了。哪怕没有人来问她也会回忆,而且极有可能在未来的人生中反复想起。

  那确实是一个人终身难忘的经历。

  布兰妮·怀特的人生就是在危险旁边打转,侥幸总是不会被波及其中,却又怎么也没办法远离危险。

  本来,她都有些习惯了。人如果学不会自我安慰,是没办法扛过生活的毒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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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就职于跨过巨型企业,辛勤工作,工资不菲。

  虽然对集团的顶头老板有很多意见——“有个很奇怪的事,虽然他在公司外部的名声很好,最接近他的职员也都认为他堪称完美,但那些距离他不远不近的人,比如像我这种中层管理,普遍都觉得他很……不大好形容,有点疯。”——但他开出的待遇实在是很好,所以布兰妮姑且还算得上是忠心耿耿。

  事情的转机发生得毫无预兆。

  这天布兰妮加班到了深夜才回家,但车开到一半就没油了。布兰妮很少犯类似的错误,只是最近那几天实在太过忙碌,她手上的工作还没有完成,无计可施之下,她停到路边,在车里打开笔记本电脑,准备先干完活再考虑回家的事。

  车里没有信号。

  布兰妮只好下车,捧着笔记本在附近徘徊,寻找着可以联网的位置。

  大都会的夜晚一般都很安全,重要的是这里接近布兰妮居住的富人区,步行的话半小时就能到家,警|察也巡视频繁,所以她才敢这么干。

  接下来的细节布兰妮没有讲述,直接跳到了后续:被超人救下后,她躲在车里,吓得哭了大半个小时才缓过神,然后一怒之下猛地举起笔记本狂砸一通。

  “笔记本没有坏。”布兰妮告诉希克利,“……和人相比,工具更好用。人太容易损坏了。”

  然后有辆车停在旁边,对面的车窗降下来,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

  “他的态度很友善,挺健谈的。戴了个很丑的眼镜,真可惜,他有双很美丽的蓝眼睛,不该把它挡住的。”布兰妮说,“他说他是个记者,工作到很晚才准备回家。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他抱怨了一大通工作。”

  说到这,布兰妮停下来,问:“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希克利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只好笑了笑:“嗯,总得工作的。”

  “我也这么说的。”布兰妮平静地说,“我其实根本不用工作,父亲和母亲留下的遗产足够我挥霍一辈子……只是感觉人必须得有一份工作,这样才对。总得做点什么吧?不工作的话,做什么呢?我想不到。”

  那个在深夜遇到的陌生人静静听完了布兰妮的倾述,说完之后布兰妮很不好意思,他们俩都是忙了一整天才不得不在深夜回家,但她却浪费了这位先生那么长的时间。

  将心比心,要是换成布兰妮自己被浪费这么长时间……嗯,这个不成立。

  布兰妮不会在大半夜遇到停在路边的车子后,自己也停下来去问对方是不是需要帮助。她更可能一脚油门踩下去,赶快开走。

  “我和他聊了一整夜。天刚亮我就回头去辞职了,顶头老板批得特别爽快。现在想有点怪,不过也无所谓了。后续的工作交接花了半个多月时间,就是在这段时间里,我发现了我想做的事是什么。”

  她受够了一辈子被迫陷入危险。

  危险是不可避免的,这点她明白。既然如此,布兰妮决定,她要自己选择她所面临的危险。

  喜马拉雅山脉。梦幻的、死亡的、希望的雪国。

  最初几次的试探和攀登是难忘而痛苦的,但越是往后,就变得越是习以为常。人类的尸体早已在这片寂静之地排出安全的路标,熟练之后,登山队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向上攀爬。

  一个营地,下一个营地,再下一个营地。和开车上路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仅仅是从一个点到另一个点。前进,往上前进,一步又一步,每一步都走稳。

  如果站在山巅垂直往下望,他们的身影恐怕会很可笑吧?布兰妮有时会幻想自己能以卫星的视角俯瞰大地,那些在雪白地面上缓慢蠕动的身影,比尘埃还渺小,比树懒更迟钝。

  做这种事情,既不能创造什么价值,也不能带来什么收益。

  可是,布兰妮很快乐。

  “如果有机会,你一定要去攀登一次喜马拉雅山。以你这种人的身体素质,肯定是没问题的,连额外的训练和适应都不太需要。”

  他们都没在“你这种人”上发散,本来也是心知肚明的事。

  布兰妮从新手变成老手,又从队员变成队长。她的脚步踩在同一条路线上,数年如一日。将近四十,在这一行里她已经不算年轻,但在这个年纪,体力下降还没有那么严重,经验能弥补体力上的劣势。

  但是,年龄所带来的生理问题,到底是不可逆转的。

  “这趟旅程开始之前,我认识了斯特兰奇先生。斯蒂芬·斯特兰奇,之前是以为国际知名的外科医生,车祸让他不能再继续外科医生的工作。”布兰妮说,“这是我事后才知道的,认识他的时候,我只觉得他可能这里有问题。”

  她的手指夹着烟,在脑袋边上灵巧地绕圈。

  “不过,我有什么资格评判他的行为呢?当时的我觉得,在外人眼里,我和他差不多——都是跑到那种地方送死的人。”布兰妮说,“其他队伍都不肯接受他,不愿意背上人命之类的吧。”

  希克利安静地记录着。

  “我不太一样,我觉得哪怕他真的想死在上面,那也是他自己的选择。再说,我带的队伍本来也经常接受不被接受的那些登山者。很多人都走投无路,什么地方都不肯接纳他们——但喜马拉雅一定会。”布兰妮说,“所以我带上了斯特兰奇。”

  没想到的是,斯特兰奇根本不是想登山,而是想去卡玛泰姬。

  那种地方坐大巴车就行了啊!什么人才会觉得需要跟登山队才能找到一个村落!哪怕是喜马拉雅山脉,那上面也是有人住的,道路也是通畅的!

  布兰妮本以为这段短暂的同路就到此为止了。

  毕竟大部分人就算是攀登喜马拉雅,一生里也只会这么做一次。队伍中的人,她一生里只会和对方相处这么一点时间。

  一旦你对这有了无比清醒的认知,就会变得友好温柔起来。

  布兰妮在过去并不算那种友善的人,但现在,她觉得如果她在半夜看到了停在路边的车,自己也会停下来,过去看看。

  过去的她其实也不会好心地和斯特兰奇聊天。不,过去的她甚至不会接受斯特兰奇加入队伍。

  这点好心救了她的命。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5章第四种羞耻(15)

  危机发生之前,总是有所预兆的。

  布兰妮在登山过程里表现出了明显的身体不适,头脑昏沉、身体虚弱,那种感觉实际上并不强烈,更像是熬夜之后勉强打起精神时的状态——实际上,在这种时候,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犯了错或者有所疏漏,毕竟那基本上是一种半梦游的状态。

  她在带领登山队沿着绳索和窄道攀爬,全凭身体的本能保持节奏。

  这条路不管走过多少次,危险的程度都不会有所降低,就像一个人哪怕练成了火中取栗的本事,也绝不可能做到水火不侵。能够安然撤出,无非是靠着步步谨慎,绝不犯错。

  他们此时已经走上了最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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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路程,距离最近的营地有两小时的路程。两个小时路程,在氧气含量不足四分之一的高海拔地区,完全就是一场痛苦的马拉松。

  布兰妮其实是幸运的。

  走到最后,她已经凭着经验意识到了自己的身体出了问题。不仅仅是因为身体沉重,更因为预计的时间已经走完,而他们还没有抵达目的地。

  队员们倒是保持着平稳的状态,安静地跟随着布兰妮的脚步。

  他们走过的都是布兰妮踩踏过的地方,这就是这段队长的责任:

  真正走到这里的登山者仍旧是极少数,如果说前面的大部分路程都完成了彻底的商业化,真正做到只要你敢来,就一定能安全走完,哪怕受限于身体实在是走不完,也一定能安全地被送回山脚;这最后一段路程,就必须靠着经验丰富的队长先行探索,沿着前人留下的钉索寻找下脚处,为队伍后方的人探出一条安全的道路。

  有时,或者说大部分时候,前路早已废弃。

  倒也不是说在这种几乎与地面成垂直角度的冰面上真的有路这种东西,哪怕前人走出过一条,也会因为莫测的天气、缺乏维护等因素消失——在这个时候,或者说,在最后一段路程,队长的主要工作,就是背负着沉重的工具,在丰富的经验的引导下,一镐一脚、一镐一脚地向前探路,沿途钉好绳索,后续的队员才能沿着这条安全的线路继续前行。

  显然,队长的判断足以决定整个队伍的生死。

  显然,每个人都知道这一点。

  他们在进入队伍前散布在世界各地,是拥有不同母语、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陌生人,甚至很多时候,不同国家的人之间有着彼此奴役、不可消弭的世仇。

  然而一路走来,前半途欢声笑语,后半途默默无言,一个人的脚印连缀着另一个人的脚印,一个人的腰间系着另一个人的生命。

  广袤的冻土上,只有无边无际的冰雪,仿佛人类社会都毁于灾难,而他们是唯剩的幸存者。

  这里有无尽的痛苦,却没有任何痛苦。这里有无尽的危险,却没有任何危险。这里有无尽的绝望,却没有任何绝望。在这里,不存在仇恨和误解,没有任何审判和偏见。

  在这里,人们必须相爱,否则死亡*。

  他们之间的信任甚至已经远超父母、远超挚友、远超儿女。

  这样的联系……这样的联系,已经不是词汇、语言能够形容的了。

  千万年过去,一切都会消逝,然而喜马拉雅上永远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辉。爱与希望,犹如人一样渺小,又如人一样伟大。

  有什么错误是他们不能彼此原谅的?

  无非是死在这里。

  死了,又怎么样呢?

  难道他们没有做好准备吗?

  布兰妮不能恐慌。在这里,一切资源都是如此珍贵,氧气更是极度稀缺。恐慌也会消耗能量,她一定犯了错,决不能再犯更多的错。

  好在她原本也不可能又太强烈反应,队员们也不可能有太强烈的反应。缺氧状态之下,人的意识逐渐麻木,实际上在这种时候,支撑他们的几乎是意志、信念这种东西。

  也难怪人们称之为朝圣。这怎么能不是朝圣?

  布兰妮差不多认定了这是他们葬身的旅途。不可能回去了,哪怕现在立即返程,他们也不能在天黑前抵达营地。他们注定了死在这里。

  那就死在最顶上。

  回去是不可能的了,但他们还有选择。喜马拉雅就是这样的,这美丽的山脉,遥不可及的幻梦——喜马拉雅,永恒的国度,冰雪的故乡,它永远会给朝圣者选择。

  布兰妮是队长,她担负着为所有人做出选择的责任。这是早已说好的。不,其实没有人真正说过,但他们的灵魂早就商量好了。

  危险是不可避免的,很小布兰妮就明白这个道理。既然如此,布兰妮决定,她要自己选择她所面临的危险,他们所面临的危险。

  最高处就在前面。他们会死在最顶上,尸体陈列在地球之巅,像树一样生长千年。

  她往前走。

  斯特兰奇麻了。

  又有种“果然如此”的平静。

  就知道这事儿不可能那么简单,他是医生历史学得不算好,但也知道古往今来所有干成大事业的人都必然会经历无数种苦难。魔法这种东西在历史上倒是没留下什么正儿八经的记录,但想也知道不是个容易的事,他双手尽毁才走上了这条路,想来,毁掉双手也不过是个开始。

  可是他确实是万万没有想到……不,他其实想到了魔法的课程和学习一定相当硬核。

  他只是没有想到教学的手段会如此狂野。

  这么说都有点马后炮了,想当初和古一法师初次见面,他当头就质疑魔法的存在,法师是个什么反应?

  直接一巴掌拍得他灵魂出窍,可称是神游宇宙、不知岁月,现实里的几分钟时间里看到了上千万年都看不完的东西,直到现在那段经历留下的后遗症依然萦绕在梦里。

  所以现在,他修行了将近一年了都摸不到魔法的边,古一法师不耐烦之下决定下重手,似乎也不难理解。

  斯特兰奇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人生三十多载,他自然不可能是事事都做得完美,但在学习这件事儿上……他是可以凡尔赛地说一句,就没有什么东西,是他在拜了名师后,学了一年,还基础理论都弄不明白,看来看去,只看得一头雾水的。

  更何况他其实并不完全是只学了一年,灵魂出窍那阵子,他也是在学习的。学了很多,就是什么都不懂,脑子里一团乱麻。

  此刻,斯特兰奇站在喜马拉雅之巅,左右四顾,茫然无措,战战兢兢,瑟瑟发抖。

  他已经度过了歇斯底里大喊大叫的阶段,冷静了下来,心知肚明以自己的状态几分钟内就得凉凉。

  古一法师……总不至于真的不救他吧。

  不至于吧?

  至于吗?

  法师们的教育理念都这么可怕的吗?这是把学徒当一次性耗材了吧?难道学徒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哦,魔法学徒恐怕还真的想要多少就有多少。

  斯特兰奇不敢再耽误时间。他和古一法师总共就见了一面,在姑且收下他做学徒之后也是王法师负责管教,全程没露面第二次,怎么看都不像是对他很重视的样子。

  再加上他在一众熟练开传送门的学徒之间,笨拙得无比醒目。斯特兰奇回顾自己过去对待这种弱智实习生的态度,甚至觉得古一法师其实是很给他面子了。都没赶他走。

  生死危机下,斯特兰奇变得比往日更加清醒和冷静。也或者其实那是低温和低氧状态下的幻觉——随便是什么了,他今天要是开不了这道传送门回去,必然会死在这儿。

  也不知道未来的登山者看到他之后会怎么想,以他的装束打扮,那些人恐怕会觉得自己是产生了幻觉吧……在精神高度集中的时候,斯特兰奇还苦中作乐地想着。

  可是,传送门就是不肯为他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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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芒沿着手指画出的轨迹闪烁,咒文若隐若现,元素服从了他,然而却依然有一道似有若无的隔膜横亘其间,让他无法如臂指使地命令它们。

  是哪里出了问题?

  时间一点一滴地流逝,斯特兰奇逐渐慌乱起来。他的手指在半空中剧烈颤抖,身体表面裹满了白霜。冰雪焚烧着他的身体,斯特兰奇渐渐连动作都无法做到标准了,奇怪,太奇怪了,他明明完全模仿了最优秀的法师的动作,古一在他面前开过好几次传送门,他把每个细节铭记于心……奇怪,是哪里出了问题?

  他甚至也考虑到了古一法师的不同,毕竟是大师,大师能用的手法像他这样的学徒未必能用,斯特兰奇也参考和研究了学徒中最优秀的几个,他反复试验了多种姿势、多种手段,可是,传送门就是不肯为他打开。

  不。他拒绝这种结局。他不会死在这里。

  就在这个时候,脚步声引起了斯特兰奇的注意。他转过头,对上了布兰妮的视线——他还记得这位队长。

  她此时目瞪口呆地看着他,要不是条件实在无法承担剧烈运动,恐怕她现在已经跌倒在地、抓耳挠腮、尖叫发抖……然而,她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盯着他看。

  然后,她慢慢地往前走,身后是沉默地跟随在她身后的队友。

  他们已经站不稳了,全然意识模糊的样子,慢慢地、一个接一个地摔倒在地。布兰妮看着前方,没有回头。那种镇定带着置生死与度外的淡然,仿佛已经做好了打算,知道他们会倒成一排。

  斯特兰奇一动也不动地盯着他们。

  他忽然忘记了他所学到的一切。

  他转过头,挥舞手臂。金光在他的手指下连成了圆。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6章第四种羞耻(16)

  希克利在来之前就已从他人口中得知了事件的结局,但听到这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打断了布兰妮:“你当时认出了斯特兰奇吗?”

  “没有。根本看不清楚他长什么样子,而且出现在那种地方又打扮得那么怪,谁都不可能把他当真人看吧?再说他之后做的那些动作,”布兰妮模仿着在半空中画圈,“根本看不懂他在做什么。”

  恍惚之中,布兰妮只以为这是一种濒死所导致的幻觉。

  不过她也没有完全说实话,当时她其实是看到了斯特兰奇的脸的。刀剑般的寒风将他的皮肤刮得通红,白霜聚集在他裸露的手指上——看到他们之前,他应当已经保持了这个姿势很长时间。

  事后布兰妮能回忆起来的东西更多,比如斯特兰奇来找她时说过的卡玛泰姬。那地方虽然位置特殊,却也只是个非常普通的小村落,而斯特兰奇这种人千里迢迢地跑来,所为的是什么呢?

  他来之前甚至对自己的目的地近乎一无所知,连有巴士直达都不清楚。

  布兰妮大概能猜到斯特兰奇的行为逻辑。

  既然他会选择登山队攀登喜马拉雅,就说明在他心里,这个“卡玛泰姬”一定是相当与世隔绝,并且是个极度苦寒的地方。被问到他到底想干什么的时候,他语气古怪地说自己“差不多算是在朝圣”……听上去简直像个神经病。

  一般人在这个时候还不会轻易地往超现实的方向联想,然而布兰妮,她心里却有一种“果然如此”的尘埃落定之感。

  她这一生都在和怪异的危险作伴。

  不,她简直像是在追着危险跑。甚至可以说,不是她在无意中遇到了危险,而是她总会下意识地出现在危险附近。

  不过布兰妮不会说自己是有什么特殊的“追逐危险”的心理,哥谭那种地方她从来都是绕着走的,哪怕要坐飞机都不肯坐会经过哥谭上空的那种,就怕飞机坠毁在哥谭。

  布兰妮自己有过猜测,觉得这可能就是一种趋利避害的本能。

  危险总是无处不在的,既然如此,不如盘旋在那些明确的、看得见的危险附近,毕竟,在黑暗的地方,光明更为灼亮和显眼——好比在大都会的时候超人总是来得最快。

  这些话就不用对调查人员说了。

  希克利像是相信布兰妮的话。他更加细致地问了一通,主要是关于斯特兰奇当时到底做了什么手势,有没有在做手势的时候说什么话。

  这也是她近些天被反复询问过的问题,布兰妮再一次重复了自己的回答,她对这个非常肯定:

  “他什么也没说。我非常确定。他也就是做了这个动作,一只手微微弯曲着往前伸,右手在正前方画圆。他只画了一个圆——可能这个圆画得很规则,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异常。”

  “像这样?”

  希克利模仿了一遍那个动作。他做得非常标准,可能做得和斯特兰奇一模一样。

  “就是这样。”布兰妮清楚地说。

  希克利又在平板上写了点什么,然后站起身,朝布兰妮伸出手:“明白了,怀特女士。感谢你的配合,如果这件事有任何后续,我们可能会再次联系你。”

  “去喜马拉雅联系我?”布兰妮还是握住了那只手,但不妨碍她这么调侃。

  “你还要继续攀登喜马拉雅?”希克利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新的表情。他惊讶地看着布兰妮,“你知道你的身体已经不适合再做这种极限运动了吧?这次是运气好碰见法师,下一次……”

  下一次,她甚至不太可能死在顶峰。

  下一次,她更可能死在半路上。

  即使她足够幸运,年龄也会让她不得不改变。她将会必须选择另外的路线,她的目的地将从一个山峰转移到另一个山峰,每一次转移,她能够攀登的高度都会更低。

  然而,伴随着体能的下降和健康的限制,她五十多岁时将会面对的挑战,和她二十多岁时面对的挑战同样艰难,甚至更加艰难。

  布兰妮耸了耸肩。

  她用希克利的话回答了对方没有问出口的问题:“总得工作的。”

  最近这段日子,斯特兰奇算得上志得意满。

  虽然平时都只顾着埋头苦读,要么就是勤奋地练习释放魔法的手段,但去年一整年的经历实际上给斯特兰奇留下了相当严重的心理阴影。还是那句话,这位博士和医生从未在学习上获得过这等可怕的滑铁卢,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失败甚至远比车祸事件来得更加可怕。

  起码车祸根本不是他自己的错,而学不会魔法这种事,就纯粹是他个人能力上的失败了。

  说到车祸……

  斯特兰奇把头转向古一法师,盯着她,手指指向正友好地朝他微笑的亚度尼斯。

  “他为什么在这里?!”斯特兰奇问古一法师。

  他就知道车祸的事情不对头——怪不得亚度尼斯·韦恩这种有钱的阔少爷会疯了似的开车撞他!

  但斯特兰奇也不认为是古一法师指使的。他对这个根本没怎么教过他,收下他之后统共就给他上了两堂课,每堂课都彻底粉碎一次他前半生的老师……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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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种相当的尊敬和畏惧。

  古一法师上课的手段绝不会是车祸。她恐怕会选择更惨烈的方法。

  相比之下,亚度尼斯的一点小手段,居然都显得眉清目秀、温柔亲切起来。

  让斯特兰奇维持着对亚度尼斯的警惕的,实际上是他脑后不知名的抽搐:某种直觉提醒着他要害怕亚度尼斯。完全没有道理,但斯特兰奇决定信任直觉。

  “看来你们已经相处得很好了。”古一法师和煦地说,“那么,我也就可以彻底放心了。”

  你是哪只眼睛看到的我和他相处很好……斯特兰奇心里这么想,却不愿说出来。他下意识地垂首听训,同时也为古一口里的“放心”产生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亚度尼斯是我们这些法师的老朋友了,斯特兰奇法师——”

  “博士。”斯特兰奇脱口而出,即使面对尊敬的导师,他也绝不接受这种称呼,“斯特兰奇博士。”

  “在必要的时候,他或许会向我们施以援手,另外,亚度尼斯在多年来一直在对我们进行资金上的援助。世界各地的圣所都在他的帮助下进行了修缮,他也为我们补齐并帮助修订了许多珍贵的古籍。”古一说。“以后,和他相关的事宜都会由你负责——”

  她慢悠悠地补充道:“——斯特兰奇。”

  虽然没叫他博士,但也没叫他法师。斯特兰奇可以接受这个称呼,至于亚度尼斯……

  “我觉得你可能对我有些误解,斯特兰奇。”亚度尼斯微笑着靠过来,“车祸的事情我很抱歉,但,说真的,那不是我的错。”

  “你开的车。”斯特兰奇提醒道。

  “命运开的车。”亚度尼斯说,“——或者也不能说是命运开的车,是我从很多种命运里选择了这一种。信不信由你,斯特兰奇,我选的是最好的一种。”

  “你不是魔法师。”斯特兰奇看得出来,但他也同时能看出来亚度尼斯非同一般,“你到底是什么东西?还有韦恩这个姓氏,你到底是不是韦恩家族的成员?难道韦恩家族的人都和你一样?”

  “我是后来加入韦恩的。需要一个合法身份。”亚度尼斯说,“那不是我想说的重点,其实我过来是向你辞行的,斯特兰奇。”

  “终于!你和你的康斯坦丁。早该走了。”斯特兰奇毫不客气,“尤其是康斯坦丁,他这一年里损坏的道具和建筑比我们过去十年一共损坏的还要多。怪不得都说他是三流魔法师。”

  “你当然有资格这么说。”亚度尼斯微笑。

  毕竟是至尊法师,英雄的范本。换别人说可能会被康斯坦丁不小心整进地狱。虽然康斯坦丁也不在乎别人怎么评价他,然而被康斯坦丁记挂上名字本身就是个灾难。

  亚度尼斯招了招手,没一会儿康斯坦丁就冒了出来,咬着烟、拎着手提箱走到亚度尼斯身边。

  他敷衍地抬抬手权当打招呼。

  斯特兰奇斜着眼睛看康斯坦丁:“你还活着啊。”

  “我可没那么容易死。”

  “下次召唤出怨灵有本事别拉我当打手。”

  “我没准备好别的招时你很好用。干嘛怎么小气,法师?”

  “是博士!”斯特兰奇火大地强调,“博士!”

  “你的学历降级了。可怜啊,不过你也不是没有上升的余地。”康斯坦丁说着,突然在亚度尼斯含笑的凝视中停了嘴。

  斯特兰奇当然将他们之间的对视看在眼中。

  类似的事情已经发生过无数次了,斯特兰奇反正是从没搞懂过亚度尼斯和康斯坦丁之间到底什么关系。

  说是主仆吧,显然康斯坦丁经常恶劣地冒犯亚度尼斯;说是恋人吧,康斯坦丁对亚度尼斯偶尔会谦卑低下到旁观者都心酸的程度;硬说的话有点像这两者的结合体……那岂不是更怪了?

  “你到底怎么落他手里的。”斯特兰奇吐槽了一句,“契约这种东西又不是不可以解除。”

  这是最怪的部分。

  斯特兰奇不止一次听到亚度尼斯这么提议,他总是用那种不合时宜的愉快态度,语调轻松地告诉康斯坦丁,只要他想,随时可以离开。

  康斯坦丁每一次都拒绝。

  ……大概是他们之间的游戏吧。斯特兰奇不想知道细节。他瞪着这两人看了一会儿,见他们都没动作,只好挫败地叹了口气。

  “去哪儿?”他问,抬起了手臂。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7章第四种羞耻(17)

  “我还以为你打算回哥谭。”康斯坦丁四仰八叉地坐在沙发上,手里把玩着从茶几底下的抽屉里摸出来的小提琴,“不回去看看?都过了有一年多了吧,布鲁斯也该消气了。”

  “消气这个词从来不在布鲁斯的词典里。”亚度尼斯说,“他最多只能做到假装忘记了,不提起这件事。”

  “那不是一个意思?”康斯坦丁发出了灵魂提问,“你还真想他发自内心地原谅你啊?”

  “小心点,别弄坏了。”亚度尼斯接过小提琴,熟练地架在肩膀上试了试音。

  “你还会拉小提琴?别说,你这样子还真有点艺术家的调调——不过是主打卖脸的那种。”

  康斯坦丁几乎是从沙发上弹起来,忙不迭地摆出了马上就要逃到另一个房间的架势。起步冲刺动作都做好了,要不是亚度尼斯只单纯地调了调音,他肯定会撒腿就跑。

  “我当然会了。”亚度尼斯困惑地看着康斯坦丁,“我擅长绝大部分艺术表现形式,尤其是周围人会的东西我都会跟着学一点。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什么不食人间烟火的形象?”

  康斯坦丁眼里的亚度尼斯当然绝不可能不食人间烟火,他只是从来没把亚度尼斯当成有心智的东西看待过。

  他有很长时间都怀疑亚度尼斯的生活日常就是满世界晃荡着,引|诱各种无知生物,包括但不限于人类、魔鬼、天使、怨灵等种族,然后把这些可怜的家伙都搞疯——各种意义上地搞,和各种意义上的疯。

  但转念一想这显然不现实,不管怎样,亚度尼斯哪怕是仿都仿出了点人样儿。看看韦恩那一家倒霉蛋,甚至包括大聪明布鲁斯在内,都还觉得亚度尼斯哪怕肯定不是人,至少还和人类有些共同点呢。

  “遇上你算布鲁斯倒霉。”康斯坦丁说。

  “我以为你觉得你自己是最倒霉的?”

  康斯坦丁沉默了。

  “我不知道。”他说,“有时候我确实忍不住想,或许遇见你是我的幸运。”

  “哦?”

  “我想你是爱我的。”康斯坦丁平静地说,“错觉,妄想,精神错乱,都没关系。我体会到了。”

  亚度尼斯歪着头,眼瞳微微扩大,仿佛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又仿佛正因为对他的深爱表现出明显的生理反应。

  难道亚度尼斯没有明确地表示过他目前的这具身体是纯粹的人类吗?

  当亚度尼斯凝神看来,当亚度尼斯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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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紧贴着他,那具人类的身体确实有反应。

  心跳加快、皮肤发热、呼吸急促、瞳孔扩散……哪怕这些细节都是由那个藏在“亚度尼斯”之后的东西精密地调节出来的,哪怕这一切从本质上说都是欺骗的手段,但,凡人所能感悟到的爱无非就是这些了。

  康斯坦丁不会深究更多。他不去想“亚度尼斯”本身。

  他知道,但他不像斯特兰奇。像是斯特兰奇那样的人依赖着精神的力量,他们必然会有伟大的抱负、高尚的目标,他们有纯净的灵魂,好比钻石,能够被折磨,越是被折磨就越是璀璨。

  他自己更像是……厚颜无耻地说,大约是珍珠吧。

  核心是砂砾之类的杂物,柔软的蚌肉受此痛苦而分泌出物质将其包裹,最终变得光洁,甚至称得上美丽和可爱。但不像坚硬的钻石,珍珠既脆弱又柔软,就算被仔细地养护,也很容易光泽消退,黯淡失色。珍珠的保质期无非百年。

  康斯坦丁知道,但他不去想。

  如果破开他,大约也就只是一枚尚可的珍珠吧。但百年对一个凡人来说也够用了。

  ……凡人。哈。

  看来亚度尼斯确实理解他。

  “给我画一幅画吧。”康斯坦丁要求道,“不是画像,就是画一幅画给我。”

  一如既往的,亚度尼斯满足了他。

  画室相当庞大,规格可与卢浮宫媲美。这个规格里当然也包括了画室中陈列的各种作品,每一幅画、每一座雕塑下都有作者的签名,而且显然都是从未流传出去的画作。

  亚度尼斯在柜之前挑选画具的时候,康斯坦丁就在画室中打转,在每个作品前停留一会儿。

  它们大概率都是亚度尼斯亲自上门,运用各种手段让其作者接下订单的。主要因为作品中的某些内容太过——不好用美丑形容,只能说普通人看了就会丧失理智。想想也确实有很多名字的主人在临死前精神出现异常,很难说不是亚度尼斯的……

  “不关我的事。”亚度尼斯在画室的另一端提高了声调,“都是克苏鲁的错。祂喜欢艺术家,优秀的艺术家很可能在梦中得到祂的眷顾。”

  ……居然不是亚度尼斯的错吗?

  “顶上了天,我也最多只算是带路党。”亚度尼斯又说,“因为我是‘欲望’的终极体现,基本上算是活着的‘缪斯’,和我相处之后的艺术家更容易灵感爆发,吸引到祂的注意力。”

  “至少他们看到你的时候应当感觉自己很幸福。”康斯坦丁想了想之后说。

  他在一幅画像面前久久停驻。

  这是同一个画家所创作的系列主题画中最核心的那幅。

  整个系列似乎以星空、烈阳、向日葵和蝴蝶为主题,整体的色彩极其艳丽,笔触大开大合到堪称粗糙,甚至能清楚地看到笔刷和刮刀在颜料上留下的痕迹。

  但这幅画却被描绘得极其优雅和细致,密密麻麻的线条疏密有致地分布在整个画面上,勾勒出森林顶部的浩瀚星空。画像的视角似乎是有人站在中心朝上仰望,高大的树木密布在画像边缘,仿佛一间不可逃脱的牢笼,然而身处于牢笼之中的人或许也根本不想逃走。

  他痴迷地仰望着天穹,而天穹也低头俯视着他。夜空如此美丽,创作的激情在画家的心中沸腾激荡,他注视天空到目眦欲裂,于是不可避免地看到了……星星们。

  这是不需要欣赏能力,只需要灵感就能看出来的。这幅画的核心是星星,美丽的星星,只在画中留下一个个小点,每一个小点的色彩都难于描述,那是一种泛着灰的白,泛着红的灰——让康斯坦丁认出了颜料的原材料。

  亚度尼斯毫无疑问地给了画家一点自己的血|肉。而这些血肉全都被用来描绘星星。

  世间能存在的极致之美,吞噬着画家和观众的理智。那些星星仿佛存在于画框之外,存在于天穹之上,正遥遥与画家和观众对视,而观众也借由那些星星与画家本人对视。

  难道她不美吗?难道她不完美吗?难道你不爱她吗?画家遥遥地感叹着,询问着,莫大的幸福涌上了康斯坦丁的心头,啊,得到神灵的垂青是多么令人狂喜啊,康斯坦丁用尽了所有的意志力,才没有在画室中歇斯里地尖叫,才没有拔腿狂奔……

  “那是妈妈。”亚度尼斯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他的身边,将一只手搭在康斯坦丁的肩膀上。

  康斯坦丁发着抖。

  他试图说话,却只挤出不成调的破碎喘|息。

  “她还怪喜欢你的。”亚度尼斯说着,把康斯坦丁揽在怀里,对那幅画说,“他是我的。你会把他弄死的,找别人去吧。”

  “哈、你……呃、咕、感情如果、如果我不会被弄死……”康斯坦丁挣扎着说,“你还真……真打算玩儿、玩儿个花的啊、啊!”

  亚度尼斯忽然笑了。

  “我告诉过你,我根本就不算是已经出生了,对吧?人类们是怎么看母亲腹中的胎儿的?是将它看做独立的人,还是母亲的一部分?”

  亚度尼斯的手指擦过康斯坦丁潮湿的嘴唇,顺着一线缝隙探进去,不紧不慢地按着柔软的舌肉。

  “她是我的母亲。”亚度尼斯说,“她与我同在。”

  康斯坦丁厥了过去。

  再次醒来的时候康斯坦丁发现自己躺在一座沙发上,小小的触|手殷勤地按摩着他的身体,康斯坦丁立刻触电似的跳下沙发。

  亚度尼斯面前摆着一方矮桌,桌面铺开宣纸,手边则是砚台、毛笔和墨块,更旁边还摆了三碗清水。

  虽然对艺术毫无了解但康斯坦丁至少认得出这都是些什么东西,毕竟遥远的东方古国也流传出不少典籍,哪怕康斯坦丁其实从来都没读懂过具体的内容:那些东西实在是太过艰涩了,康斯坦丁自己对比过译本,死活弄不明白为什么几百字的原本,翻译——注意,是翻译,而不是翻译后的注释本——却能写出数十万字。

  注释本就更夸张了,据说几百字的原本根据不同的理解可以拆出十多种流派,不同流派间甚至可以彼此对立,然而双方的内容却又都符合原本的记叙……

  亚度尼斯研墨。

  他执笔的姿势似乎很标准,仿佛持握一株带着刺的花。他饱蘸墨水,然后开始在宣纸上描画轮廓,几乎只用毛笔尖端的细细一根,绘出毫毛般纤细的线条。那线条在他手下仿佛青烟逸散,而后湿墨点出山丘,浓淡转向;再横笔侧擦,数笔挥就。

  墨沁如血如清水,烟散林中。

  他最终放下毛笔时长出一口气,让开身体,让康斯坦丁看画。

  纸上赫然是林间明月之景。松月相照,胧光缥缈;月出惊鸟,高木隐羽;林生青云,云笼峨峦。

  “……你画这个画得比油画素描之类的好看。”

  康斯坦丁干巴巴地说。

  “故国神游之景。”亚度尼斯谦虚地说,“画法都是拾人牙慧罢了。”

  “……你最开始是东方人?也没见你回去或者提到过啊。”

  “我现在还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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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适回去了吧,会带去灾难的。”

  “霍霍别的地方就行?”康斯坦丁翻了个白眼,心情复杂,“……我替他们谢谢你啊。”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见

  第118章第四种羞耻(18)

  这幅画最后还是被收在亚度尼斯的画室里,康斯坦丁常年居无定所,跟个流浪汉似的到处晃荡,这画也不知道能往哪儿放——要说的话,他倒也确实在世界各地都有自己设置的小据点,但那里头基本都藏着魔法道具。

  亚度尼斯亲笔画的东西,放在亚度尼斯自己的地方肯定是闹不出什么。放到别的地方,康斯坦丁怕这画自己瞅机会跑了。

  毕竟亚度尼斯的手账本就自己偷跑了。亚度尼斯再怎么嘴硬地宣称那是古一偷走的,康斯坦丁都不会信这种鬼话:人家好歹也是至尊法师,偷你的手账本干什么?

  怕自家圣所不出事儿?怕你不去找麻烦?怕你太无聊了给你找点事做?

  别说,最后一个还真有可能,而且颇有些古一法师狂野的做事风格。朝这个方向考虑的话,古一法师在手账本失踪事件里或许确实扮演了重要角色,至少肯定是睁只眼闭只眼地放走了那东西。

  “你说你,弄个本成天瞎写瞎画干什么?”康斯坦丁没好气地批评道,“还用你自己做本子的原材料……我们这地方能摊上你这玩意,也算是用尽了整个位面的霉运。”

  亚度尼斯当然要反驳了:

  “你搞反了因果关系。我就是为了安全起见才把所有手记集中到一个笔记本里,也是为了安全才用我自己做材料。这本来就是最安全的手段。如果我的作品满世界流通,那才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你可以不写字画画的。”

  “那和野蛮人有什么区别?”

  康斯坦丁满脸都写着“你这玩意连人都不算”……但他还是在亚度尼斯面前选择了忍气吞声:“好吧。你说得对。现在怎么办?它到底跑到什么地方去了?”

  “不知道。”亚度尼斯淡淡地说,“它勉强也算是我的眷属,没有攻击性,无法被损坏,就目前来说,它只是制造名片分发出去,引导客户来做心理咨询。如果不是记载了很重要的内容,就算完全不管也无所谓。”

  “你到底往里面记了些什么东西?”

  “……其实我也不太清楚里面有什么。”亚度尼斯承认道,“据我推测,里面应该是我失去的一些东西。记忆,感情,诸如此类吧。既然我主要用它画画,我想……”

  亚度尼斯安静下来,仿佛陷入了十分遥远的回忆。

  “你想?”康斯坦丁犹疑地说。

  “我在想我最喜欢的艺术家是谁。”亚度尼斯说,“那里有很多人选,但每一个感觉都不对,都不是我最喜欢的。”

  似乎到了该强调亚度尼斯既不是人类也不存在情绪的时候,因此康斯坦丁提醒道:“醒醒,你根本没有‘喜欢’,更别说‘最喜欢’了。”

  “是啊。”亚度尼斯说。

  现在康斯坦丁不得不认为自己被耍了:“你老提起你的笔记本。”

  亚度尼斯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执着于那个小小的笔记本。

  当然,那是他始终带在身边的东西,他总是在那上面写写画画,随手记下任何东西。但他实际上从未往前翻过,尤其是起头的那几页——他甚至不记得他具体是什么时候开始使用这个笔记本的,似乎从他会画画起就开始用它了。

  他怀着轻微的好奇心搜索自己的记忆,试图找到那个让它如此重要的原因。

  越是思考,那个理由就越是模糊,仿佛他尝试寻找它的行为反而将它推得更遥远,擦得更干净。

  “人。”亚度尼斯最终说。

  康斯坦丁扬起一边眉毛,重复道:“人。嗯,这倒确实像你。只有人才会被你那么放在心上。但你好像不记得那个人到底是谁?所以,你把这个人画下来,却忘记了对方。也许你把这个人画下来就是为了忘记他。”

  亚度尼斯总感觉康斯坦丁的语调中同时带着嘲讽和哀悯,然而,这些情绪都不是针对他的。康斯坦丁实际上也不像是在对他说话,更像是在自言自语。

  “不,我画下来是因为我会不可避免地忘记和失去这部分。”亚度尼斯说,“时间和死亡是很容易被逆转的,唯独人性的丧失无法被逆转。我几乎没有自己还是人类时的记忆,刚刚开始转化的那段经历……我也只保留有小部分的残片。我想,我在笔记本里绘制了那时候所遇见的人。”

  “你爱的人。”康斯坦丁大胆猜测。

  让他惊讶的是,亚度尼斯并未反驳这一点。

  那或许令他心中产生了些许酸涩,或许没有。

  希克利最后检查了一遍对布兰妮·怀特事件的调查记录,写下自己的研究结论,并将之发送给上司。如果报告通过,这起事件将被建档封存,五十年内都不会出现在大众面前。

  尽管他看不出这么做有什么意义。

  从有记载起,各种超越人类认知的事就不断出现在历史之中。最初,它们被看做神话,然后它们被视为密辛;再之后借助媒体的发展,它们成了某种政府不肯光明正大地承认但人人都心知肚明的东西。

  就像隐瞒房间里的大象,希克利想,也许上层对这种事太过恐惧了。难道是因为他们感觉到自己手中的权力岌岌可危,所以才表现得那么神经质?

  普通人反而最能接受各种超自然事件,最能接受超出自己掌控的危险悬于头顶。反正他们本来也生活在这种危险之下。

  恐慌当然也是有的,可人类这种生物注定了无法长时间生存在恐惧中,核|弹刚被发明出来的时候难道没有人绝望吗?现在人们说起这东西只显得骄傲和得意,将它视为强大的证明,全然忘记了上一次人类几乎利用这东西毁灭自己的事只发生在几十年前。

  希克利也没想批判什么,他只是不大看得起组织里以弗瑞为代表的这些人。

  他们根深蒂固的“尽可能消灭超人类;如果不能,尽可能控制;如果还不能,尽可能监控”方针,粗看好像是为人类的未来着想,却一点也经不起细思。

  说什么“他们比核弹更不可控”,就好像有核国家里掌握发射按钮的人可控似的。

  世界本来就掌控在一小撮人手里,怎么没见弗瑞有什么意见?给政|客当狗,还当出了归属感和荣誉感,简直是滑稽。

  不过希克利也习惯了高层的虚伪,更不愿意费心猜测对方的命令背后有什么深意。

  他的主要任务是对各种接触过超自然事件的人进行调查,通常还需要和他们进行面对面的谈话。这项工作比听上去更无聊,很少出现新鲜的细节,当事人通常也不记得事件发生时的细节——布兰妮倒是个少见的例外。

  她说得比她知道的少了太多。

  她所讲述的是经过精心思考和编纂的冒险故事,充满了她本人的成长历程和心理变化,夹杂着大量对喜马拉雅的无意义吹嘘,其中还包括了一次惊险刺激的濒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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